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是實施創(chuàng)新驅動發(fā)展戰(zhàn)略的重要任務,也是加強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的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。近期省財政出臺《山東省財政廳加大授權力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通知》,進一步加大省級科研院所、省屬高??萍汲晒D化有關國有資產管理授權力度,為科技成果轉化“松綁”。 《通知》明確,除涉密及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成果轉化外,授權省級科研院所、省屬高校可自行決定采取轉讓、許可、作價入股等方式開展科技成果轉化,不需報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審批或者備案;辦理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國有股權的轉讓、無償劃轉或者對外投資等管理事項,不需報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審批或者備案。 同時,規(guī)定了省級科研院所、省屬高校將科技成果轉讓、許可或者作價投資,由單位自行決定是否進行資產評估;科技成果轉化所獲得的收入全部留歸本單位,納入單位預算,不上繳國庫。加大授權力度后,將進一步簡化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資產使用、處置、評估、收益等管理程序,有效提高科技成果轉讓的積極性,不斷激發(fā)省級科研院所、省屬高校創(chuàng)新活力。(記者 代玲玲 通訊員 孔進 趙云亮) 信息來源:大眾日報 本網編輯 何洋/整理 |